2022年1月27日,绥芬河市回永兴镇光明村返乡人员吕彦江与绥芬河良运公司确诊病例有直接接触,造成3人集中隔离,61人居家隔离,永兴镇政府和光明村疫情防控责任人对疫情防控监督监管不到位,存在重大防疫隐患。2022年3月16日,县纪委给予永兴镇光明村疫情网格监督员王国安留党察看一年处分,给予光明村会计吴振国党内警告处分,给予光明村党总支书记程本中严重警告处分;对永兴镇主管疫情防控工作正科级干部刘兴民进行诫勉谈话,对永兴镇党委书记尚尔胜进行批评教育;对永兴镇党委在全县进行通报批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