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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委巡察组向25家被巡察单位党组织反馈巡察情况
来源:明水县纪委监委
发布时间:2020-10-12

按照委统一部署,第八轮巡察结束后,县委第至第五巡察组分别827-31日到县审计局、水务局、县社三个县直部门,明新、明阳、明源、明泉四个街道办事处及所辖12个社区,明水镇勤俭村、繁荣乡星火村、通达镇勤劳村、永久乡永生村、兴仁镇民政村和树人乡长发村6个村级党总支等共计25家单位党组织反馈了巡察情况。

巡察组分别在被巡察单位召开了巡察反馈会议。委各巡察组组长代表委巡察组向被巡察单位党组织反馈了巡察意见,提出了整改意见建议;并受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委托,对巡察整改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被巡察单位党组织主要负责同志作了表态发言。

会议指出,被巡察单位党组织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不断强化政治责任,以抓好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为契机,落实好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促进全面从严治党真正在基层党组织落地生根。

会议强调,被巡察单位党组织要切实承担起主体责任,切实把整改工作作为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具体化,主要负责人和班子成员要自觉把自己摆进去,主动认领责任,带头进行整改。

会议要求,被巡察单位党组织要深入研究整改措施、强力推进整改,必须要看到巡察之后的实质性变化,事事都要有着落,件件都要有回音,做好巡察 “后半篇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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